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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员十五不准
一、不准接受纳税户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庆典以及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二、不准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
五、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六、不准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准享受纳税户的福利待遇。
七、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八、不准违反规定及借用公款建私房,不准利用职权多占住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
九、不准拖欠公款。
十、不准为家属、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
十一、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十二、不准接受下级单位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把单位用公款办理的信用卡归个人使用。
十三、不准用公款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合等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十四、不准经商办企业及在纳税户中入股分红。
十五、不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个别经批准兼职的,不得收取任何报酬。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大纪律: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四个严格控制:
继续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机关办公楼;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和达标评比活动;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
五个严禁:
严禁搞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禁在各类会议中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严禁向企业事业单位摊派会议经费。
河北省地税局廉政建设“八项规定”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
4、严禁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5、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其它奢侈浪费行为;
6、严禁接受纳税人宴请;
7、严禁借占纳税人钱物;
8、严禁赌博和变相赌博,特别是有纳税人参加的赌博活动。
邯郸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六条禁令”
1、严禁擅自离岗,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2、严禁参与赌博,涉足色情场所;
3、严禁无证上岗,违规检查、收费、罚款;
4、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宴请和礼品礼金;
5、严禁滥用职权、推诿扯皮、无故拖延办理时限;
6、严禁违规扣押证件、冻结账号、查封资产。
凡违犯其中一项者,一经查实,一律停止工作,免去职务,予以解聘或调离党政机关。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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