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地方税务局内设行政处室10个,事业单位3个,直属机构4个,另下设19个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和邯郸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负责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办公自动化管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促检查、综合性税收宣传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工作。 2、税政一处 负责营业税、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政策管理、征收管理、税源管理;协助所管税费收入任务的督导。 3、税政二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乡镇企业管理费等税费的政策管理、征收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负责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的财务制度;负责所管税种的税源调查;协助所管税费收入任务的督导。 4、税政三处 负责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屠宰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筵席税、教育费附加、义务教育费等税费的政策管理、征收管理、税源管理;协助所管税费收入任务的督导。 5、征管法规处 负责地方税收的综合性征收制度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征管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和涉税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其他法规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事务管理,并对税务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6、计划会计处 负责中长期和年度税收计划的编制、执行;负责税源调查和监控工作;负责税收的会计核算、统计和分析;负责税务经费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系统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7、人事处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人事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科级干部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8、教育处 负责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学历 教育、自学考试及业务考试的组织工作。 9、监察室 负责本单位干部廉洁自律、违纪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受理群众对税务干部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以及系统内税务干部违纪处分的申诉、复议工作;负责本市系统执法监察、专项审计、政务公开工作。 10、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以及 精神文明创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系统的党群工作进行指导。 二、直属机构 1、邯郸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中心 负责发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局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指导市局所辖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下级发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部分发票的印制及对本市发票定点印刷厂的管理;负责发票的保管和核算,向下级发票管理部门发放发票;负责按规定收取发票运输费、损耗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负责组织发票管理法规、制度的宣传和对纳税人发票开具情况的检查;负责向纳税人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的工作;负责研究利用发票监控税源的措施,实施以票管税工作。 2、邯郸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专项稽查以及重大偷、逃、骗、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受理税务违法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 3、邯郸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负责全市电力、煤炭、金融保险、交通运输、机械化工、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等19个门类市级以上企业的税费征收和管理工作。 4、邯郸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负责全市涉外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负责全市系统涉外税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三、事业单位 1、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车辆、服装和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办公用房、宿舍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维修;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安全和维护王作。 3、干部培训中心 承担本市系统干部培训的服务、保障和学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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