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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
 
 发布日期:2009-08-03

 

 

 

姓名:王富河
职务:局长
所行使行政权力:
1、司法局管理权;
2、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初审权;

主持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或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姓名:李景才
职务:副局长
所行使行政权力:

1、财务核算处理部门内部管理权;
2、专项资金申报部门内部管理权;
3、负责管理指导办公室工作;
4、负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5、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初审权,

6、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权,

7、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

   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和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质装备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指导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姓名:张太平
职务:副局长
所行使行政权力:

1、设立律师事务所初审权;
2、申领律师执业证及注册初审权权;
3、律师、公证员违法违纪查处;
4、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

5、公证员申报非行政许可权;
6、公证工作的申诉其他权力和公证年检注册非行政许可权;

指导管理全市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指导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

姓名:郑学恭
职务:副局长
所行使行政权力:
1、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
2、负责法学教育处的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姓名:段增辉
职务:副局长

1、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的处罚;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审查;

4、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其他权力).

 

  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姓名:李常华

职务:副局长

1、分管法制宣传教育;

2、负责法学会工作;

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及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各行业、各部门、驻邯各单位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指导邯郸市法学会工作。

 

 

姓名:徐红建
职务:纪检组长
所行使行政权力:
1、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民主评议工作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

3、负责机关效能建设。

 

姓名:马起跃
职务:政治部主任
所行使行政权力:
1、奖惩部门内部管理权;

2、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3、按有关规定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工作;

4、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

5、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姓名:张秀平
职务:劳教所所长

全面负责管理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工作。

 

 

姓名:冯泽忠

职务:调研员

分管工作:机关党委工作;协助王富河局长涉及全局性分工不明确的临时性工作;协助张太平副局长的分管工作,侧重于公证改制工作;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杨现平

职务:副调研员

分管工作:协助副局长李景才的分管工作;侧重于老干部、计财工作;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董江浩

职务:副调研员

分管工作:协助副局长段增辉、马起跃的工作,侧重基层和人事工作;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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