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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司法局机关设置十个职能处室和政治部:
(一)办公室
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信息、保密、文电、信访、档案、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
(二)法制宣传教育处(邯郸市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
参与拟定全市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工作;指导法制宣传报道、法制文艺和对国(境)外的法制宣传工作。
(三)法学教育工作处
管理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
(四)公证工作指导处
指导和监督全市公证协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执业活动;负责审报全市公证员执业资格和公证机构设立与撤销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公证协会年检注册工作;协助公证员专业职称评定工作。
(五)律师工作指导处
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协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指导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审报全市律师执业资格和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与撤销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律师协会年检注册工作,协助律师专业职称评定。
(六)基层工作指导处
指导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组织邯郸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负责审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与撤销工作;负责监督指导调解协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安置帮教中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
(七)司法考试处(对外称邯郸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审核、审报工作及其他有关事项。
(八)法制工作处
受市人大和市政府委托,起草和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规章草案;管理和指导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调研工作;负责司法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处
管理和指导全市劳教工作;参与制定劳教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劳教所贯彻执行劳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计财装备处
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政治部(下设2个处)
组织宣传处
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岗位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人事警务处
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评授、培训、警容风纪检查工作。
邯郸市法学会
邯郸市法学会是党和政府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全市性的法学界、法律界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
老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邯郸市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全市的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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