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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无线电管理分局在河北省信息产业厅、河北省无线电管理局以及邯郸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为: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本辖区无线电管理的具体办法,并实施监督。2、按照审批权限和业务范围审查所辖区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核发无线电台执照。3、贯彻无线电频谱资源有偿使用原则,按规定核收和上缴无线电管理相关费用。4、组织实施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5、在上级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6、按照有关规定对所辖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实施监督和管理。7、负责所辖区无线电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8、承办本市信息产业和无线电事业发展的相关管理工作。9、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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